“In the conduct of institution”指的是机构在履行其职能、开展日常运营或执行公共任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行为方式和决策逻辑。这一概念不仅涉及合规性,更关乎公信力与社会责任。
2023年,美国一所知名私立大学因在招生过程中优先录取捐赠者子女而被曝光,调查发现其内部存在系统性偏袒。该事件直接体现了“in the conduct of institution”中的失范问题——本应公平透明的教育选拔机制,却因利益驱动偏离了初衷。
该校招生办公室未公开评分标准,且部分申请材料由非专业人员初审,导致评估过程主观性强,为不正当操作留下空间。这种不透明的操作方式削弱了公众对高等教育公平性的信任。
尽管学校设有伦理委员会,但其成员多由校方高层指派,独立性严重不足。在丑闻爆发前,已有教职工多次举报异常录取现象,却未获有效回应,暴露出内部监督机制的失效。
事件曝光后,该校被迫引入外部审计团队,并重构招生评审流程,包括设立匿名评审环节、公开录取数据等。这些措施旨在恢复“in the conduct of institution”应有的公正性和问责性。
机构的行为不仅反映其价值观,更直接影响公众对其的信任程度。唯有在“in the conduct of institution”中坚持透明、公正与责任,才能真正履行其社会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