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避坑指南:职场新人必看

试用期(probationary period)是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在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前设置的一段考察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去年刚毕业的小李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签了为期两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工作到第70天时,公司突然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将其辞退,且未提供任何书面评估或具体理由。小李后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成功,因为公司未在试用期内完成考核程序,也未提前通知,属于违法解除。

  1. “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保”:这是错误的。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哪怕只工作一天。
  2. “试用期工资可随意定”: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正式工资的8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随时可以被辞退”:用人单位若要解除试用期员工,必须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保留相关证据,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4. 入职前务必确认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试用期时长、工资标准及录用条件

  5. 工作期间主动记录任务完成情况,保存沟通记录,为可能的考核提供依据;
  6. 如遇不合理辞退,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试用期不是“白用期”,了解规则才能避免踩坑。掌握这些细节,让你的职场第一步走得更稳、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