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思路:首先说明自己喜欢的明星是胡歌,然后可以详细介绍一下胡歌一步一步走来的付出与努力等等。
正文:
我喜欢的明星是胡歌。或许,有很多人认识他,因为他是一个大红大紫的当红男明星。他拥有俊俏的令万千少女着迷的容颜,拥有令人为之疯狂的魅力。为何?
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拥有帅气脸庞的明星,和如今的“小鲜肉”并无差别。但在了解他的人看来,他是个年轻的艺术家,而不是为了挣钱到处接广告的代言人。
纵观胡歌出道至今的演艺之路。出道之初,他是一名青涩的主持人,随后,偶然的一次机遇让他接到了李逍遥这个角色,让他一炮而红,火遍大江南北。
随后,更是有许多电视剧都邀约胡歌演出,但好景不长,在电视剧《射雕英雄传》拍摄期间,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夺走了他助理的生命,也伤了胡歌精致的面容,即使经过那么多次修复手术,但他眼角的那块伤疤终究是抹不去了。
此后,胡歌所接演的角色,大多都会选择有刘海的发型来遮掩那块伤疤,平时出席活动他也会戴着一副眼镜。直到《琅琊榜》、《伪装者》横空出世,让观众重新认识了胡歌,磨炼了他的演技,得到了观众的认可。如今,他打算赴美求学,待他学成归来,定会给我们惊喜。
正如他自己所说:“回不去的容颜,求不来的蜕变。”
其实对李娜的认识还是在今年春天。一天中午我在家吃饭,偶尔在电视上看见一位体育明星在赢得对手后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一口流利的英语和她爽朗自信的笑容让我眼前一亮,这女孩不错啊。因为国内大多数体坛人物只专注于自己的专业进步,很少去涉及外语方面的东西,有的甚至连国语也掌握的很一般。于是她的名字映入了我的脑海,那就是李娜 ----- 一位网球明星。说喜欢更是一种偶然。一次在书馆看到一张报纸,上面有一副大大的黑白照片映入我的眼帘。这不是李娜吗?还是那张熟悉而爽朗的笑脸,左手握着拳头,右手拿着球拍。那是一种胜利的表情,一种征服的表情,这种表情里透射出的是一种对对手的傲视,是一种坚韧,一种洒脱,一种狂热,不卑不亢。
写作思路:主要写出你所喜欢的名人特点,和值得你学习的地方。
正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的人喜欢体育明星,有的人喜欢文艺明星,有的人喜欢电影明星,有的人喜欢演艺明星。
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有倪萍、赵忠祥、王小丫等,因为他们是我做人的榜样,在我看来,他们不止是外在美,心灵美,他们都是值得我尊敬的人。
我喜欢他们,尊敬他们,因为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作为名人,倪萍、赵忠祥、王小丫几乎没有绯闻,他们的言谈举止透露着一种知性的美,成熟、端庄,那种知性的美让我迷恋,深深地被她们的气质所吸引,我觉得他们就是中央电视台的形象代言人。
多年以来,他们都是我崇拜的对象,我喜欢看他们的节目,喜欢读他们的文章,就像时下的年轻人追求的影视明星一样。
我还喜欢一些有名的歌星,比如王力宏、周杰伦、林俊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创作。我觉得创作是一首歌的灵魂,会创作歌曲的明星就像太阳一样耀眼。
而且他们的歌声非常有特色,特别是有他们自己的特色。现在的歌手越来越多了,要想在这个时代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就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就算没有特色,也要培养出属于自己的特色。
每次听到他们的歌,都会有一种心动的感觉,感觉整个人都随着它的节奏在舞动。特别是王力宏,他的歌,富有浓厚的异域风情。有时候,听一首歌,就仿佛能走进一处大草原,一个美丽的山寨,抬头就能看见一片蓝蓝的天,整个人的心情都会变得舒服。
朋友,我不仅只是喜欢这些明星,我会把他们作为自己的榜样,时时向他们学习。
鹿晗就如大家所说,他的舞蹈灵动,定点动作到位,虽然身板小,但力量绝对不弱。一动一静之间,传达出的情感你有心绝对能感受到。鹿晗跳舞有个特点,他不是内地学院派专业的舞者,可能学院派的优点他并不具备,但有些学院派的拧巴范儿搁他身上你看不到。不敢说他的舞蹈自成一派,但绝对是独树一帜,舞步没有拖泥带水,一个动作一个动作交代的很清楚。无论是历史还是麻麻,都是比较难以消化和掌控的舞蹈,个人比较欣赏他在历史里的表现,轻盈矫健绝不仅仅只能用来形容他在足球场上的风采,他跳舞也会有让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他的唱功,鹿晗真的要感谢自己的爸爸妈妈,给了他独一无二的音色,比起其他,他做为歌手,做为主唱,最吸引人的是他的音色,以及他对歌曲的注解和表达。
有一个人是这么说的:我喜欢他的一切,这是真的。我爱他的嗓音,我爱他运用惊人的控制力唱歌的样子。我爱看他跳舞,他的舞蹈是如此精确,又非常灵活,即使再难的动作看上去也如微风拂面般轻盈灵动。他拥有着可爱的笑容,这笑容点亮了他的双眼,使之像星星般闪烁。他是那么投入,那么深情,以致于任何人都会对鹿晗注视的人产生小小的羡慕和嫉妒。
他拥有着美丽的脸庞,如同外星球来的一般。他的身体很纤细,但是非常柔和。人们可以在极少数时候欣赏他那展示出来的一小部分肌肤。他有一种平静而成熟的气场,这也是他处于exo哥哥line里唯一的可见的暗示了。很多人把关注的焦点集中于他是多么。
漂亮、可爱和童颜。某种程度上,我很好奇人们是不是将对鹿晗的关注局限于此,来有意识地欺骗自己。对我而言,鹿晗的优点远不止这些,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像我这样认识鹿晗。
1981年3月27日,林俊杰出生于新加坡的一个音乐世家。虽然从4岁就开始学习古典钢琴,但严格来说他并非音乐科班,而是美术科班出身。小时候的林俊杰把哥哥当作偶像,跟随哥哥的步伐做任何事,直到接触流行音乐后,便爱上创作这一条路。
1996年,林俊杰开始参加各种歌唱比赛,前后获得多个词曲创作和演唱大奖。1999年,海蝶音乐在“非常歌手训练班”发现了他。这个腼腆害羞、并不起眼的高中生,却在自弹自唱的时候,展现了对音乐的纯真热忱。
当时学习成绩优异的林俊杰,在已收到新加坡国立大学入学通知的情况下,放弃升学,与海蝶签下一纸合约,从此开启了他的音乐道路。
新加坡男性均须服兵役,林俊杰亦不例外。由于专长,他加入的是新加坡武装部队文工团。服兵役期间,他积累了大量的舞台表演经验,同时也尝试了无数创作。
尽管早期屡遭“打枪”,但在老师的正确引导鼓励下,极具天赋又非常努力的他,终于谱出了令老师首肯的曲子,这便是2001年收录在张惠妹专辑里的《记得》。此后,林俊杰为庾澄庆、阿杜、王心凌等人创作多首主打歌曲,他的创作才华终于得以展示。
扩展资料:
林俊杰家庭:
林俊杰举办新专辑预购记者会,妈妈突然现身,还拿出从小“伺候”他的藤条,让他感动喷泪,林妈的严格犹如虎妈,他曾偷把藤条丢掉,没想到妈妈照样找来灯笼握柄打到他流血,在手上还留了疤。
唱片公司早已经敲定林妈从新加坡来站台,全家人都知道这个行程,唯独他被瞒在鼓里,他捶胸顿足:“我不敢相信过年期间,他们竟对我演了一出戏。”
林妈来台前特地去买了藤条,让林俊杰看了又惊喜又好笑,自爆小时候很皮,喜欢跟着哥哥到处恶作剧,有次在爸爸车上乱吐口水,惨遭妈妈修理,两人却在后座闪躲,让妈妈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