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 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 现场审核 审核合格 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三、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珠海市新冠病毒核酸社会
核酸采样流程
1.在转运核酸检测对象前,按照属地属事原则,由所在地政府按照本文件流程要求给核酸检测对象作一次检测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
2.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应检测对象由所在地政府落实1名班子成员负责组织运送。运送中要落实专人,在12小时内将相关人员以"点对点"、1人1车方式转运至采样点。
3.将核酸检测对象转运至采样点后,各乡镇转运负责人将应检测对象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安排检测对象到采样等候区等候采样。
4.采样后,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被检测对象在休息区等候检测结果。
5.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象,按规范处置流程进行报送和管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由采样点属地政府负责通知居住地(或户籍地、目的地)乡镇(街道)负责转运回辖区,落实健康管理。
肯定是不能的。
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能力是很强的,如果在被检测人员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在其咽拭子核酸检测时很容易将含有病毒的飞沫喷射出来。如果住人的话,此时很容易造成交叉感染。故采样场所通常是在露天,周围环境空旷和通风,此时才能控制采样时不会导致他人和医务人员的传染。
关于强调核酸检测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1.
组织检测单位 2.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做好“一米线”标识设置和保护,安排工作人员维护好采样现场秩序,确保采样工作有序进行。 3.科学统筹采样力量,精准预判评估,配齐配全现场采样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确保采样工作...。
2.
接受检测人员 2.往返采样点和采样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 3.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或48小时内已做过核酸检测的,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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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条优化调整措施,对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发生本土疫情后的区域核酸检测做出明确规定,“既不能层层加码,也不能随意减码”。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主要是要严格落实风险岗位、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做到应检尽检,确保高质量、符合频次要求的核酸检测,不得随意不检、漏检。也不能擅自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如果当地疫情仅有零星的感染者,传播链条清晰,在没有社区传播风险时,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跨区域流动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要按属地要求进行“落地检”。
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采样点布局
一是要科学精准优化采样点布局,对采样点实行网格化设置管理,覆盖辖区服务人群。
二是要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所有核酸采样点信息,建立和完善电子地图,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并就近就便采样。
三是要合理安排采样时间,优化采样人员班次,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灵活错时错峰提供采样服务。
四是各地要做好采样点供需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群众检测需求。针对人口密度较大、人流量较高的社区或场所,通过增设采样点、增加采样人员等方式,扩大采样服务供给。
只有密接需要集中隔离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介绍,今后国内发生聚集性疫情,只有密接需集中隔离。
取消对密接的密接的判定和管理,是基于感染风险大小提出的更加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
在取消对密接的密接判定的同时,各地对于密接者要做到快判定、快检测、快管控,一旦密接者核酸检测阳性后,再第一时间进一步开展密接者的调查和管控。
关于“优化跨省旅游管理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后,“优化跨省旅游管理政策”备受关注。此次优化调整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一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优化措施中取消了中风险区等级,高风险区范围仅限于楼栋或单元,跨省旅游联动管理政策的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
二是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有利于整治个别地区“一刀切”、层层加码,不按政策限制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这几年来遭受疫情影响的旅游行业恢复发展。
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影响。
关于“落地检”
“落地检”并不是与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要求相悖。
通过“落地检”可有效防范人员在出发地核酸检测漏检,以及旅途中辗转可能被感染等诸多不确定风险,需要继续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