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Rhythm and Blues,节奏布鲁斯)和HipHop(嘻哈)是两种在当代流行音乐中极具影响力的音乐风格。尽管它们经常出现在同一张专辑、同一首歌甚至同一个艺人身上,但它们本质上是不同的音乐流派。
R&B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融合了爵士、福音和布鲁斯元素,强调旋律性、情感表达和流畅的演唱技巧。现代R&B进一步融合了电子、流行和嘻哈元素,但核心仍以歌唱为主。
HipHop起源于1970年代纽约布朗克斯区,核心包括说唱(Rap)、打碟(DJing)、街舞(Breaking)和涂鸦(Graffiti)。其中,说唱是HipHop音乐中最显著的表现形式,强调节奏、押韵和歌词内容。
虽然R&B不属于HipHop,但两者自1980年代末以来就频繁融合。例如,“HipHop Soul”(嘻哈灵魂乐)就是将R&B旋律与HipHop节奏结合的产物。许多R&B歌手(如Mary J. Blige、Usher、The Weeknd)的作品大量使用HipHop制作手法;而很多说唱歌手(如Drake、Kendrick Lamar)也常加入R&B式的旋律副歌。
严格来说,R&B并不属于HipHop,它们是两个独立但高度交融的音乐流派。理解它们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更深入地欣赏当代流行音乐的多样性与创造力。